瓦房店市财政局实施乡镇财政监督员制度 推进乡镇财政监督
为建立健全覆盖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促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全面提升财政监督的成效和作用,树立“大监督”格局,瓦房店市财政局在28个乡镇办各设立了专(兼)职财政监督员,目前正在按计划开展监督员培训工作。
财政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管好各自辖区内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的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乡镇村级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保障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集体经济收入全额入账。确保不骗取不挤占不挪用各种专项资金,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认真核实补助信息,使补助资金切实落实到户;对用于改善农村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要对项目申报、公示、实施以及项目完工后实施全程监督,避免虚假立项,套取项目资金现象,使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用监督的视角全力保障新农村的各项建设事业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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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