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新农合惠民举措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大东区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新农合惠民工程,切实把新农合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新农合筹资水平由2012年人均 290 元提高至人均35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70元,财政补助280元,全区参合人数为21,824人,缴费153万元,财政补助611万元。
二是开展大病保险工作。从今年3月1日起实行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对参合农民一年内单次或多次就医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负金额1万元以上部分按50%赔付。
三是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区、乡补偿比例由2012年的20%提高到30%,村卫生室补偿比例由30%提高到50%,门诊特慢病报销比例,由2012年的45%提高到50%。截至10月末,全区享受补偿4210人次,补偿金额450万元,补偿支出较去年同比增长80 %。进一步扩大了基金规模,增强了保障能力,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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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