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近日普兰店市出台了《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乡镇财政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重新规范,细化了相关规定。
《方案》明确了乡镇财政应设置所长、总预算会计、单位预算会计、专户会计、出纳、企事业单位财务专管员(可兼任)、票证专管员(可兼任)、档案管理员(可兼任)等岗位,并对各岗位职责一一作出了具体规定;《方案》要求乡镇财政建立主要岗位不兼职、财务印鉴分管、经费拨付审批、财政票证管理、内部财务审计5项制度,全面完善乡镇财政内部制衡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乡镇财政干部普遍认为,《方案》起到了工作指南的作用,非常便于掌握落实,必将促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理财水平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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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