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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新农合最高报销15万元

  盘锦市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今年全市新农合政府补助提高到人均240元;村级门诊补偿比例达80%,县、乡两级门诊补偿比例达40%;取消住院起付线,乡镇卫生院住院最高补偿比例达80%,新农合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5%。

  同时,盘锦市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完善新农合大病补偿试点工作。 2011年,盘锦市新农合封顶线达10.5万元,是当时全省的2倍,其中基本段报销2.7万元、大病报销7.8万元;2012年,全市新农合封顶线达到15万元,是全省的2.5倍,其中基本段报销3万元、大病报销12万元。

  此外,盘锦市积极探索多样化新农合支付方式。从今年10月起,全市开展了新农合大病种付费制度,在市、县、乡三级新农合定点机构开展了20个常见病种的单病种付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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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