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举办《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应对工作联络员培训班
8月31日,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培训班在沈阳举办,培训由厅采购处组织并邀请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屠新泉教授做了关于GPA谈判工作的讲解,厅内各处室GPA谈判工作联络员共计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共分两项内容:一是GPA规则培训。屠新泉教授就《政府采购协议》(GPA)法律属性、本质特征、发展历史、涵盖范围、例外情形等概况做了详细介绍,并就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和中国加入GPA谈判情况进行透彻分析,进一步阐述了目前我国GPA谈判应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工作部署。由姜海洋副处长从工作层面介绍了我国加入GPA的背景及主要工作,并对今后我省GPA谈判研究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通过培训,各处联络员提高了对GPA工作认识,丰富了GPA相关规则知识,明确了今后工作方向,对下一步GPA工作的顺利开展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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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