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管理与服务并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营口市财政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科学化为取向,以制度化为载体,以精细化为引领,以规范化为原则,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村综合改革财政管理的体制框架。
1.完善制度,依法行政。根据国家、省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出台了《营口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营口市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管理办法》等,逐步建立了可操作的农综改革管理制度,使农综改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使财权运行和资金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轨道。
2.要素保障,规范操作。强化依托要素载体,规范具体操作行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深刻领会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构建一个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畅通管理机制。经常深入到乡镇村进行具体指导,并通过集中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执行力。强化建立健全村民理财小组和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内部管理制度,层层把好关口。同时,通过在全市农村发布《通告》、编制《问答》小册子、易农信息网开设农村综合改革政策问答专栏、电视台、报社等方式和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充分发挥鲅鱼圈区义务教育化债档案完整有序、老边区“一事一议”工作整体推进、盖州市矿洞沟镇会计核算和制度建设科学规范、大石桥市贫困山区大沟村的精品工程等典型示范作用,并通过会议通报、培训班现场交流、电视台采访、信息简报等形式宣传他们的先进做法,形成了学习经验、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有效推进了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4.公开透明,履行承诺。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办事依据及原则、结果,履行服务承诺,接受全社会监督。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中,从制定方案、申请、审核、实施、资金拨付到项目验收,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财政内部、监督机构、基层单位(或责任人)、农民群众公开,依法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质询。
5.联合督察,规范行为。建立财政、审计、监察等多部门联合审查制度,坚决打击财政农综改革管理和财务会计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化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审查中,发现某镇办事处已化解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存在问题,立即追回资金,严肃了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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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