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农合报销封顶线提至5.5万
6月2日,记者从沈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今年沈阳市政府将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65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各级财政补助135元,位居全省之首。同时,沈阳市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农民受益程度,确保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新农合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达到57%以上;县及县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取消起付线,实行“零起付”;提高报销封顶线,本年度内累计报销封顶线提至5.5万元;增加单病种费用控制种类,达到30种以上。
2010年,沈阳市参合农民已达237.37万人,比2005年增加了52.67万人,参合率达到常住人口的99.3%,在副省级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据了解,2005年,沈阳市每位农民最低筹资标准仅为30元,而2010年新确定的参合农民筹资标准达到165元,足足翻了5倍多,筹资标准位居全省之首。
在报销封顶线方面,2005年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最高封顶线仅为 3000元,2009年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最高可达4.83万元。现在,沈阳市政府将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5.5万元,这将更加有效地缓解农民治病住院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
据介绍,由于政策的引领,沈阳市参合农民受益面日益增加。参合农民住院率由2005年的1.27%提高到2009年的5.78%,增加了4.51个百分点,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受益农民达41.22万人次,2009年住院农民是2005年的5.8倍;参合农民可以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及县医院门诊就诊,一些常见病、多发病不出村就能得到医治,并享受不同程度的门诊报销;患有特殊慢性疾病的农民还可享受到特慢病门诊报销政策,最高封顶线可达到1000元至3000元的报销额度;每个孕产妇按200元至300元的标准实行分娩定额补助。
数据显示,沈阳市2005年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比例为23.06%,到2009年末提高到45.77%,位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其中,对农村特困群体实行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相结合的政策,使对这部分人的补偿比例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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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