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辽宁财政新闻联播

2月份省财政计划生育“奖扶”“特扶”资金拨付各市

  

  为进一步支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2010年,省财政继续加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以下简称“奖扶”)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以下简称“特扶”)制度的资金投入,共安排奖扶和特扶资金6184万元,并于2月份全部拨付到各市,用于为全省12万名奖扶对象和3.5万名特扶对象发放扶助资金。

  奖扶制度是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并符合相关条件,每人每年给予720元的奖励扶助金(2008年及以前每人每年600)。此项制度的实施是计划生育政策由惩罚超生到奖励少生的重大转变,对于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起到了良好的导向和激励作用。2004年我省开展奖扶制度试点工作,2005年起在全省全面实施,省财政共筹集资金1.9亿元,惠及农民群众43万人次,保障了奖扶制度的顺利实施。

  特扶制度是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夫妻,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的特别扶助金。此项制度的实施,使响应党的计划生育政策,但子女遭到不幸的家庭,得到经济上的慰济,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2007年,我省开展特扶制度试点工作,2008年起在全省全面实施。省财政共投入0.8亿元,惠及群众9万人次,确保特扶制度的顺利实施。

  下一步,省财政将积极督促各市落实市县负担资金,确保奖扶和特扶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扶助对象手中。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0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