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新举措
——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
根据国家部署,2010年2月,我省出台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学费。
省财政厅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多方调研,视各市财力,制定了免学费工作资金筹集方案,并积极筹集资金。一是积极向财政部争取资金,使财政部对我省补助比例在东部九省中居首。二是调整资金结构,通过预拨和预算追加等方式,积极筹集省级补助资金,用于2009、201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金补助。据初步测算,将有3.5万名中职学生享受到党和国家这一惠民政策。
目前,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绝大部分来自农村,其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低收入和困难家庭,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鼓励高素质劳动者在农村创业就业,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继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0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