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财政提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思路
近年来,营口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工作的部署,把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建设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围绕新能源建设和节能环保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为核心,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大力调整和优化结构,加快推进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在此基础上,营口市财政提出了下一步推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一是加强项目审批的能耗评估工作,建立用能准入机制,提高项目建设标准;二是做好重点行业节能工作和重点企业的能源审计、节能环保目标的跟踪考核工作;三是积极争取国家节能奖励专项、资源综合利用国债资金支持。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综合利用重点示范技术的开发应用,提升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以突破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为着力点,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提升整体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2.严把市场准入,规范行业发展。继续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达不到节能减排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切断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进入市场,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
3.抓好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重点企业的节能是地区节能工作的支撑,要抓好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营口)电厂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千家企业”节能目标任务。
4.推进新能源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的应用。大力扶植地源热泵应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供热水应用、生物质能源及光伏发电应用。
5.加快治污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电厂锅炉脱硫建设,保证资金、政策、技术等方面支持。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