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厉行节约八项要求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辽纪发〔2009〕14号)要求,做好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专项工作,丹东市财政局在第一时间作出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确保厉行节约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在接到通知的当天,财政局长作了专门布置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目标,明确每项工作的牵头与配合处室。全局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制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提出具体措施办法。
二、全面部署,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根据中央和省文件要求,为做好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摸底调查工作,丹东市财政局政法处结合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通知》(丹政办发〔2009〕8号),重新设计专门表格,对原有指标进行了细化分解,使中央、省、市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为今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件要求和为今后加强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局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召开了各业务处室领导参加的专门会议,全面部署摸底调查工作,局领导在会议提出要求,一是要求各相关处室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要认真组织好各单位事实求是地进行调查摸底和填报。二是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是明确了上报时间。
以上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使厉行节约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该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创建节约型社会奠定了基础。(丹东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供稿)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1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