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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基本结束

   按照中央“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我省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截止6月30日,全省“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基本结束。全省应纳入“小金库”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5460户,全部按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自查自纠面达到了100%。经自查,有183户单位设立“小金库”220个,“小金库”金额5302.3万元,已支出4401.8万元,期末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900.5万元。“小金库”资金主要来源于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收入,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虚列支出转出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等。“小金库”资金主要用于弥补经费、购建资产、发放奖金、津补贴、福利、接待宴请、公款旅游、礼品礼金、私分等。
确保“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省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 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对“小金库”治理工作非常重视,主要领导专门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张文岳批示:“此项工作十分重要,务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中央精神办;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省长陈政高批示:“一定要根据‘两办’要求,严加治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唯众强调:“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切实做到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全省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强调:“小金库”治理工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开展“地毯式”检查,一个问题也不放过,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不走过场,务必取得实效。
   (二)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5月14日,召开了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分管领导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了在沈阳主会场召开的会议。各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有关领导,在各地分会场,同步参加了会议。会上,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唯众同志作动员讲话,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纪委副书记徐兴华传达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省财政厅厅长邴志刚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全省治理“小金库”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全省14个市和省直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部召开了本地区、本部门的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层层动员部署。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时制定有关文件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5月10日,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唯众,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副省长许卫国担任组长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厅长邴志刚任办公室主任。各市也都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省直各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挂帅,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治理“小金库”领导机构,设立了日常工作机构。全省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及时制定有关文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5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辽委办发[2009]26号),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制定了《关于辽宁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辽纪发[2009]10号);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做好“小金库”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小金库”举报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和《关于“小金库”问题举报事项转办事宜的通知》等文件。各市、省直各单位都依据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积极全面地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
   二、 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沟通协调
   (一)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辽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辽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和工作职责》等制度。鞍山、抚顺等市和省直各部门也制定了相关的具体工作制度,明确划分了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了各有关单位职责的认真履行。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在财政厅建立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联络员制度,要求联络员配合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做好省直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省直各部门也确定了“小金库”治理工作联络员,确保了“小金库”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为发挥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小金库”治理工作联络员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度、财政厅内部门预算管理处“小金库”治理工作联络员例会制度和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例会制度。
   三、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一)广泛宣传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辽宁日报》、《辽沈晚报》、辽宁电视台和东北新闻网等主要媒体及时宣传“小金库”治理电视电话会议情况,广泛宣传“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内容、范围、重点和政策。沈阳市制定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专门新闻宣传方案,并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全程报道。鞍山市在全市治理“小金库”工作动员会议后,在电视新闻节目中采取连续4天播报和字幕滚动的方式,报道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相关内容。本溪、阜新等市以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专题新闻等形式,在主要媒体深入细致地宣传了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措施和任务等。全省上下形成了关注和支持“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发布举报公告。为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支持度。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发布举报公告。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建立了举报信息报送制度。自查自纠阶段全省各级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接到“小金库”举报104个,其中实名举报49个。现已对举报情况采取了保密措施,拟在重点检查阶段进行重点核查。
   (三)编发工作简报。为加强工作指导,省及各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编发了50余期工作简报,全面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小金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流了在“小金库”治理工作中经验和做法,同时还编发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小金库”治理工作政策问答。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唯众同志在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第7期工作简报上做出重要批示:“前段工作很有成效,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加强领导,再接再厉,务求实效。”
   四、 施之有效方法,确保自查自纠效果
   (一)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督导。6月11日,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全省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全面听取了14个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雅娴、鄂露葵分别做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对进一步做好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6月中下旬,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雅娴、鄂露葵带队深入到沈阳、大连、抚顺和丹东等市进行督导,在听取各市汇报的基础上,针对各地区“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督导。各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都深入到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进行督导。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上旬和下旬,分两次对省直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度,116家省直单位汇报了“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并交流了经验和做法。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沈阳市采取现场巡查、会议督导等方式推动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大连市凡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均由相关领导签署未设立“小金库”承诺书。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安全厅等垂直管理部门,要求所垂管的各市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的组织机构,加强基层“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保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将“小金库”问题列为重点审计内容,进一步强化“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力度。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在委托3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局属26个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单位全面进行清查的工作中,把清查“小金库”作为财务收支审计的重点。省委党校抽调骨干财务人员,统一对学校各账户进行地毯式检查,要求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上报的《“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上签字,经过分管副校长审定后上报。省委老干部局采取签订承诺书的方式,保证自查自纠效果。省中小企业厅决定将自查结果在全厅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举办“小金库”治理工作培训班。为推动“小金库”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12日举办了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培训班,各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4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围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政策法规、信息沟通、舆论宣传、检查方式方法、举报管理和奖励政策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四)中央督导组对我省“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检查。6月中旬,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行4人对我省“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督导组全面听取了我省“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并深入沈阳等5个市、县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我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督导组认为,辽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重视,认识高,行动快,措施得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是很有成效的,力度显现出来了。
全省“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等问题。下一阶段,在搞好自查自纠“回头看”、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成果的同时,各级“小金库”治理工作机构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力、自查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以及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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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