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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全面启动(图)

  11月6日,辽宁省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网络系统在辽阳县首山镇正式启动,标志着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全面实施,这是辽宁省乡镇财政管理方式上的一项重大改革,通过改革,加强县对乡镇财政的监管,促进乡镇财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逐步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 

  

   所谓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在确保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审批权不变,乡镇政府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不变前提下,加大县级财政对乡镇财政监督和管理力度,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增加乡镇财力,增强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改革的实质就是“乡财乡用县监管”。 

  

    近年来,随着全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现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后的新形势,迫切需要改革现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 

  按照国家财政部的总体部署,从2005年起,辽宁省在建昌、桓仁等县进行了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截至2007年底,全省14市中已有6个市18个县(市、区)的168个乡镇进行了这项改革,改革完善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增强了乡镇财政活力,有效缓解了乡镇财政困难。 

  2007年年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2008年下半年全省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正式运行。 

  从今年4月以来,省财政厅加大力度培训县乡财政业务和软件操作,目前,全省除大连长海县外,43个县(市)的824个乡镇网络系统调试完毕,即将实现县乡财政业务网上操作。 

  省财政厅要求,切实保证县对乡镇财政体制和乡镇预算的完整性,属于乡镇事权范围内的收入和支出,仍由乡镇管理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县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账户设置、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票据管理和县乡联网等方面,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监督。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推进乡镇财政建设,要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做好农村公共服务;要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直接服务于农村的优势,做好涉农补贴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乡镇财政要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要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创新体制机制,合理确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妥善处理县与乡镇财政分配关系,为乡镇财政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逐步建立县乡财力保障机制,为乡镇财政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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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