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财政局创新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 全面深化政府采购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政策及规范性要求,加强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创新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深化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
一、认真深入研究部署。从2020年起,县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聘请第三方对采购人进行全覆盖和轮流式常态化监督检查。检查本着“全面排查、突出重点、严厉整改、防微杜渐”的原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监督管理等部门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采购流程、采购合同履约、资金支付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划分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积极开展监督检查。2020年10月,对东丰县214家行政事业单位2016 -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历时6个月,现已全面结束。其中部分单位存在采购档案保存不完整等问题,均未发现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问题。今年东丰县政府采购轮流检查(按照采购单位40%随机抽取),将于4月份启动,主要检查2020年全覆盖检查中问题整改及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今后每年轮流检查将作为东丰县财政监督检查的常态化手段,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采购行为。
三、全面提高采购管理。通过开展全覆盖和轮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全县采购人提高了工作站位,能主动配合协助检查,认真整改到位,及时完善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愈加积极主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业务能力及主体责任意识也得到了全面提高。
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通过“依法执行、常态检查、全面规范”等监督检查措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实现了纵深发展,步入了新的管理阶段,进一步营造了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了东丰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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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