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一季度减税降费1.87亿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减税降费政策要求,四平市继续深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四平市委市政府的精准部署下,四平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税务、发改、社保、医保等部门推进减税降费任务落实落地。
一季度减税降费成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持续实施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二是继续落实好2020年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新出台减税政策;三是落实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1年4月30日;四是继续执行支持企业两部制电价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五是继续落实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政策。一季度,全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共减税降费1.87亿元。
下一步,减税降费小组将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先进制造业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优惠政策范围,从今年1月1日起至明年底,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进一步降低实际税负。二是从今年4月1日起至明年底,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三是从今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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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