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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财政局:“四举措”强化疫情防控资金绩效管理

  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升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效益,四平市财政局“四举措”强化疫情防控资金绩效管理。一是资金全覆盖。凡是财政部门拨付的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防护物资保障资金及其他疫情防控相关资金均纳入绩效管理。二是简化程序。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采取补报方式进行,即资金使用单位(含下属单位)申请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时,可暂不申报绩效目标,待疫情结束后集中补报。三是落实责任。明确政府主管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绩效管理有效落实。四是强化绩效评价。财政部门指导预算单位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严肃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防控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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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