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财政局圆满完成2019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的有关规定,对全市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年检备案,四平市财政局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落实,此项工作现已圆满结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此项业务,并通过互联网、多媒体等途径及时通知各代理记账机构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做好2019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确保我市代理记账年度备案工作按时有序完成。二是不断强化服务。在实现网上申报备案的前提下,通过各代理记账机构微信群及联系电话沟通,对在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解决,确保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准确填报,保证我市各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三是严格办理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审核上报材料,截至2020年4月29日,全市26户(比2018年度增加了3户)代理记账机构全部通过年检备案审核。共代理客户数约625家,2019年度共实现代理记账收入约373万元。其中四平市鸿鑫财务代理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3日被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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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