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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顺利实施

  2020年5月6日,辉南镇第一笔18.85万元的新农村建设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转出,并顺利通过了人民银行国库清算。此笔业务的完成标志着辉南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在全县14个乡镇(街)正式实施。

  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化,也是“乡财县管”改革工作的完善。实现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有效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方便乡镇街道及时用款。更将提高乡镇街道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资金的支付过程对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实现双向透明,强化了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确保了乡镇街道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辉南县作为省财政厅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五个试点县之一,县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试点要求,2019年10月开始启动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经过充分调研出台了《辉南县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确定了代理银行。组织乡镇开设了零余额账户,并对14个乡镇街道30多名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2020年初完成了支付中心、乡镇街道、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的网络联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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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