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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政:出台22条措施 坚决扛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财政责任

2020年3月17日 来源: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

  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下达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总攻令,吉林省财政厅迅速行动,于3月9日召开厅党组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全省财政系统学深悟透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聚焦决战决胜奋斗目标;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工作措施,全面贯彻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财政政策;强化责任担当,通力协作配合全力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做到“七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政策支持到位、资金管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包保帮扶到位。3月12日,出台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具体推进措施》,共制定22条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坚决履行财政保障责任,解决资金“怎么来”的问题

  一是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增加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确保总量高于2019年,增幅高于国家标准。二是加大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保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稳定,坚决落实增幅保障要求。三是千方百计筹集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就业、教育、医疗等行业扶贫。

  二、坚决履行财政服务责任,解决资金“怎么用”的问题

  一是支持未脱贫人口脱贫。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落实项目“造血”增收,支持没有劳动能力特殊贫困人口脱贫,全面落实低保渐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等政策。二是补齐“两不愁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短板。支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支持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设施维修养护,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三是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支持开发扶贫特岗、临时性公益岗位,支持扶贫企业尽快复工,推动贫困劳动力尽快返岗和转岗就业。四是保持政策稳定连续性。严格落实“四个不能摘”要求,兼顾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持续巩固脱贫成效。五是支持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积极推动扶贫产品进商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六是长期培育和支持扶贫产业发展。继续下放专项扶贫资金和整合资金的项目审批权限,支持扶贫产业恢复生产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七是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实现乡村振兴优先任务,在财政资金安排上优先予以保障,继续开展脱贫后财政扶贫政策研究。

  三、坚决履行财政监管责任,解决资金“怎么管”的问题

  一是督促指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严格贫困县整合方案审核,提升整合涉农资金的脱贫成效。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实行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定2020年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时间表和路线图,压实资金使用绩效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绩效各环节工作质量。四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加快资金支出使用进度,坚决做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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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