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财政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明确了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采购需求和采购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按规定编制采购文件,并全面清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
二是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配合州税务局落实2019年新出台的政策,主要包括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并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同时继续落实2018年实施的对2019年形成翘尾影响的政策,据测算,2019年全州预计减税12.7亿元。
三是落实好部分收费停征、免征工作。组织州本级各执收单位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自查。通过自查发现所有收费项目均在目录清单范围内,不存在未按规定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情况,各单位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较好。
四是及时调整完善收费清单。严格规范执收单位收费行为,建立各项收费清单。在门户网站公示了《延边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延边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延边州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根据政策变化适时更新,做到收费目录清单、收费内容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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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