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财政局加大投入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
今年以来,吉林市财政局加大投入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强化医保基金管理。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合)缴费补助水平,人均补助不低于450元。2017年全市城镇居民参保61万人、新农合参合46万人,拨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4.8亿元,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2.8亿元、新农合补助1.9亿元。
二是健全城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50元,支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及时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8692.7万元,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是解决国有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遗留问题。继续做好并轨改制、早期关闭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共拨付资金450.4万元。
四是进一步落实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及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等工作。自2017年起,全省不分城镇和农村实行城乡统一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350元、死亡家庭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450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月80元,拨付奖扶资金4037.9万元。进一步贯彻落实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2017年市属破产改制企业及无单位居民人数享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人数4041人,拨付奖励资金491万元。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1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