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财政局开展2016年度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编制质量,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夯实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基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龙井市财政局积极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工作。
一是单位自查。自6月份起,全市各预算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先行开展自查,对本单位收入、支出、结余核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余核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核查;机构、人员、编制核查和资产负债表核查等五项内容;二是重点抽查。在自查工作结束后,龙井市财政局于7月初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20家预算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通过查看会计账簿、资产负债表和编制手册等相关资料,检查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情况。从核查情况来看,多数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核算规范;三是督办整改。根据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进行整理归纳,并向各单位提出了合理建议,督促被核查单位整改到位,对规范市直单位财务核算、提高部门决算编制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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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