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财政局大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增强预算编制完整性,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级四本预算全部提交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发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用,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推进预算公开,扩大预算信息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
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抓好债务管理的“借、用、管、还”四个环节,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实现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加强债务收支计划管理和举债审批、成本控制,降低政府偿债资金压力。完成了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落实地方债发行和置换工作,争取到位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16.5亿元,进一步优化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结构,有效防范了债务风险。
三、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出台《吉林市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吉林市政府购买服务流程规范》和《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动部门、行业系统开展试点,在文化、体育、住房保障、残疾人保障、劳动就业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第一批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公开21个项目,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透明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加快预算执行,防止财政资金沉淀。89.4%的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市本级采购额7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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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