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财政:持续加大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014年6月10日 来源: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
吉林省长春市财政局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力促市级与城区间、学校间、群体间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发展,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
一是加大教育费附加对城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级财政每年由市级统收统管的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对城区转移支付,并按照城区义务教育学生人数进行分配,为城区义务教育发展提供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由2010年的2585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16500万元,增长了6.4倍。
二是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吉林省核定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是:小学560元/每生,初中760元/每生。为提高公共财政对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长春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小学760元/每生,初中960元/每生,提高200元部分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
三是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项目。自2011年起,长春市启动了教育装备、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使城区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常规装备和信息装备100%达到省定标准;分步实施城区操场、消防、防雷、食堂等标准化建设项目,对城区校舍新建项目给予补助。教育装备、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和操场、消防、防雷项目市区财政按8:2比例分担,校舍新建和食堂新建项目,市级财政每平方米分别补助2000元和2400元,食堂改建项目市级补助1000元,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市级财政的大力投入进一步缩小了区域间、校际间硬件建设的差距。
四是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解决区级教育投入不足带来的历史积欠问题,近几年市级教育费附加对双阳区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由2011年占城区投入比重的12%,提高到2013年的27%,为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差距提供了资金保障。
五是实施困难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计划。根据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开始,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约3000万元为长春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公办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提供免费营养午餐(含四个县(市)),减轻贫困家庭经济困难,为困难家庭孩子提供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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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