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积极筹措资金为退休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困难补贴
根据吉人社联字[2009]55号《关于调整2009年全省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1953年12月31日前入伍的营职及以下职务退休企业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加发380元(包括每人每月现已加发的150元和110元两项补贴和本次新增发的120元补贴)生活困难补贴。市财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为我市现有的33位1953年12月31日前入伍的营职及以下职务退休企业军转干部补发了新增发的生活困难补贴共计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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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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