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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按下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快进键”

2022年7月4日 来源: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印发《推进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聚焦“强基础、优机制、硬约束”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建成具有江西特色的“三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五有”(有评估、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应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强基础,构建“1+N”“3+X”制度和指标体系

  《工作方案》明确,要对标对表《实施意见》和预算绩效管理新部署、新要求,以构建制度和指标两个体系为抓手,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一方面,构建“1+N”制度体系,在2022年基本建成以《实施意见》为核心的,覆盖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全过程的“1+N”制度体系,帮助各级各部门树牢绩效理念,掌握绩效编制方法,确保各领域各环节管理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打下坚实制度基础。另一方面,构建“3+X”指标体系。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动态调整”原则,分部门整体、转移支付和项目支出三大类,下设可量化可实施的细化具体的绩效指标,建成省级分行业、分领域共性和个性绩效指标体系,并逐步向市县推广应用。

  优机制,推动“3+2+1”深度融合

  初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并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的总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严格落实“没有绩效目标不安排预算”,依托“三段两关一体化”的深度融合,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有力提升“1+1>2”的融合效能。

  覆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实现全生命周期融合。事前,加强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报预算的必备条件,江西省财政厅将对主管部门的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对重大政策(项目)和部门预算项目开展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审核、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必备依据,增强决策科学性。事中,做实绩效监控,将绩效监控的侧重点按季度进行细化,监控结果用于当年预算调整,并与下一年预算安排挂钩,增强预算执行有效性。事后,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实现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和省级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全覆盖,探索开展政府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等绩效评价试点,加强绩效评价质量管控,增强评价工作质效。

  严把绩效编审和应用两个“关口”,实现目标和结果相融合。严把绩效目标编审关,对没有编制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合理、绩效指标缺失模糊等项目不予进入项目库,不得安排预算,增强预算安排精准性。严格绩效结果应用关,积极推动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与重大项目设立挂钩,绩效目标设置与预算编制挂钩,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和优化支出结构挂钩的工作机制,增强预算管理约束力。

  完善一体化系统,实现信息融合。将绩效管理系统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善智能跟踪问效、预警提示、分析汇总等管理功能,实现与预算申报、编审、批复、执行、决算、监管等预算管理全过程融合。

  硬约束,压实“内+外”管理责任

  通过内外结合,突出抓好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倒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压实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追责问责,让绩效真正长出“牙齿”。对内,严格考核问责。各级财政部门对本级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在监督、审计、管理中发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力或绩效结果弄虚作假的,要责令改正;对使用财政资金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对外,推动公开监督。将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草案同步报省人代会或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开展满意度测评;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审计范围;依法公开工作信息,引导公众参与监督,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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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