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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五举措”助企纾困

  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大惠企纾困力度,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泰和县财政局强力推进“五举措”,助力营商环境大提升。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优化保金证管理。从2022年3月1日,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全县政府采购预算在200万元以下的非公开招标方式新挂网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在200万元以上的挂网项目,投标保证金缴交比例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从2022年4月18日起,履约保证金缴交比例不得超过项目合同金额的5%,全面降低了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二是保障中小企业利益。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三是适当提高政府采购限额。2022年我县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提高至5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提高至60万元,加快了采购限额以下小额零星采购资金支付效率,降低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促就业保增长

  泰和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财政、金融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紧紧围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要求,把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摆在“推创业、带就业、保民生、促发展”的突出位置,坚持服务创业、服务民生的原则,将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创新服务形式、降低担保门槛、提高政策效能,强化政策引领、精准服务、监督审核,大力解决创业者对融资服务的需求。2021年,增加安排担保基金60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4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目标1.1亿元的140%,带动2959人就业,到期贷款回收率99.98%,其中:为895人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25亿元,为方圆木业有限公司等10家小微企业发放创业贷款共2900万元。2022年1-4月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206.5万元,其中:为753人发放个人创业贷款12106.5万元,为6家小微企业发放创业贷款2100万元。

  推进“首贷提升”工程

  泰和县财政局协调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各类市场主体名单,划分名单组织金融机构认领,“分片包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接“首贷提升”服务。5月7日,泰和聚力达光电有限公司刘总通过《泰和县有效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负增效若干措施》,向县财政局反映,公司没有在银行贷过款,现因疫情影响,下游账期拉长,资金周转困难,希望政府给予帮助。县财政局第一时间把情况推送到该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泰和县支行。工商银行泰和支行获悉后,立即上门走访,结合企业实际,为其推荐“用工贷”线上产品,成功办理贷款120万元,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助力企业稳生产、稳就业。此次政银企对接只用了半个工作日不到时间,成功为该公司获得信贷支持,“首贷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

  推动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充分利用再贷款、普惠小微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减轻银行资金成本,引导银行机构尤其是法人机构降低利率,让利于企。督促商业银行加强贷款管理,监测资金流向,缩短企业融资环节,切实减少层层加价。鼓励商业银行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通过提前续贷审批、发放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等方式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推动融资成本降低。截至4月末,我县再贷款余额10.43亿元,其中支小再贷款余额5.93亿元,居全市前列;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76%;目前全县法人机构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72%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6.32% ,较年初下降7bp。

  持续落实再贷款及两项工具转换接续工作

  截至2022年4月末,辖内再贷款余额10.53亿元,已为泰和农商银行办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本金8540.21万元。银行业机构除部分政府贴息类产品外,均以LPR为基础,截至4月企业贷款利率为4.76%。辖内两家法人银行均已将将LPR嵌入FTP之中,目前全县法人机构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72%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6.32% ,较年初下降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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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