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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龙南市: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建立完善国有资产资源整合配置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集中,向主营业务、实体化运作公司集中,向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集中,发挥国有经济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作用。

  清退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突出强化主责主业,提升经营业绩,推动市属国企做强做精主业,优化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梳理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业和低效无效资产。

  持续深化国企改革重组。加快推进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南城控集团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在进一步深化龙南城控集团改革发展基础上,加快推进下属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内部优化整合,按照资产归集、产业归类的原则,加快文旅康养、城市投资运营、建筑业等板块业务优化整合。推动市属国企间特许经营事项整合重组,做大企业现金流和资产规模,推进建投控股集团集中资源做强园区开发与供应链服务业务。鼓励市属国企加大与央企、省属国企、赣州市属国企、大型名企的合作力度,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等方式,推进强强联合,实施专业化整合。

  加快推进实体化运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加快国企市场化转型,推进实体化运作。合理界定企业经营范围,突出主业优势,细化自主决策事项,按年度优化调整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办法,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发挥国有企业在项目建设、投资融资、资源掌控等方面的优势,打造适应市场竞争、资源配置合理、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企业。

  二、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市属一级国企下属重点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宽国有资本投资股权比例限制,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国有资本可控股、可参股,也可退出。通过股改、增资扩股、产权转让、合资新设等多种途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争取到2023年底,50%左右主业处于竞争性行业和领域的重要子企业实现混合所有制。

  提高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做实做强资产,启动城控集团改革后评级及发债,充分利用各类资本市场,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积极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创新资本运作方式,依托可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市属国企利用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全面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鼓励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稳慎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对符合条件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探索开展骨干员工持股。

  三、着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发挥董事会在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建立董事会和董事工作台账,落实董事会和董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选聘一批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优秀专业人才任外部董事。到2023年,市属国有企业集团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

  加强公司内设监事会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内设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和成员实行任期制和定期交流制,增强监事会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层履职行为的监督力度,有效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制衡作用。加强监事队伍建设,提高监事的履职能力。规范监事工作制度,加强监事会日常管理,完善监事履职考核和评价,落实监事会向国资监管部门报告工作制度。

  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到2023年,市属国有企业普遍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主要内容,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监督。

  四、完善国有企业市场经营机制

  健全完善薪酬分配机制。合理设定国有企业薪酬结构,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有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国企任职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薪酬绩效管理,提高任职激励收入,充分调动国企负责人经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探索实施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和以增量奖励为主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优化工资总额管理,规范有序实施周期预算管理。对企业中长期激励、市场化选聘实行协议工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所需工资性支出实行单列管理或纳入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充分发挥工资、效益、效率联动机制在企业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

  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扩大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到2023年,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要全面实行任期管理,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从市属国有企业中选择1-2家子公司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严格考核评价,实行更具弹性的市场化绩效薪酬分配制度。

  深化市场化用工机制改革。全面实施国有企业市场化用工招聘制度,推进全员劳动合同制,规范岗位管理。到2023年,基本实现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管理规范。全面建立国有企业员工流动机制,建立健全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实行岗位动态考核,畅通员工转岗、待岗、解聘等多种流动通道。

  五、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完善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基本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清理、摸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下辖有效国有资产,到2021年底,根据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将摸排梳理出的国有资产分类配置至对应市属国有企业。除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或赣州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直接兴办和管理企业,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不再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进一步厘清出资人与企业权责边界,梳理优化国资监管事项并全面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国有企业授权经营和自主决策、分类监管与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差异化监管目标、监督重点和监管措施。

  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实施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运营公司改组试点工作,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定位,开展授权放权。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调整优化总部职能定位和管控模式,有效发挥其在授权经营、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激发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到2023年,力争打造一家资产规模超100亿元的市属投资运营公司。

  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构建国有企业全面风险控制制度,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防控,防范化解资本运营、债券兑付等重大风险。积极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债务化解工作,充分利用资产注入、债转股、战略性并购等措施,推动高负债企业债务尽快回归合理水平。

  强化监督与违规责任追究。聚焦企业关键业务、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强国有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切实做到体系完整、控制全面、执行有效。强化监督协同,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察、审计以及社会舆论监督力量,建立多部门联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立足出资人监督职责,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加快形成出资人监督的完整链条。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不良投资清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制度文件,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修订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权责划分等要求,市属国企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抓好《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建立完善跟进督办制度,健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赣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机制。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国有企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业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

  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合发展。坚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建设,建立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与绩效激励直接挂钩制度,建立党建分类考核制度,确保党建工作占比不低于20%。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选贤任能制度,建立完善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经组织批准从行政事业单位选聘提拔到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的,可根据身份按程序晋升至相应级别待遇职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解聘后,按人岗相适原则安排至行政事业单位相应级别待遇职位。全力打造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作为市属国有企业人才输送的基地,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措施。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加大优秀年轻企业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

  激励企业领导人担当作为。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给予更大力度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为积极担当作为的企业领导人员撑腰鼓劲、提供保障。

  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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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