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以改革创新锻造政府采购良好营商环境
于都县以改革创新为发力点,着力营造政府采购良好营商环境。
一、抓源头改革,清除不利营商环境的“绊脚石”
一是建立采购文件论证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于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从源头改革抓起,扣住“采购文件”这个牛鼻子,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以及虽未达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但市场竞争不充分、价格不透明的部分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努力使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评分标准尽可能公平公正,杜绝排他性、指向性要素,着力清除阻碍供应商参与公平竞争的“绊脚石”。
二是改变法规制度宣传模式。以创新理念推进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宣贯,将历年法规制度梳理、统计、汇总,精心编印了《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一书,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等平台免费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发放,为各采购活动主体依法依规编写采购(投标)文件、参与评审(论证)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
三是创新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培训。将专题培训、调研座谈及征求意见相结合,扎实开展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各项准备工作,并先后2次组织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对《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着力营造群策群力打造政府采购良好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抓日常改革,做好有利营商环境的“小细节”
一是创新采购活动全流程管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配备书写白板等办公资料,将所负责的政府采购项目各环节全流程导入,所有环节特别是采购结果公示、投标保证金退还、质疑答复、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公告等与营商环境密切关联的重要环节实行销号制管理。
二是优化小额零星采购模式。针对电脑、空调、家具等通用类小额零星货物采购周期长、时效低等长期被诟病问题,积极组织网上商城采购、定点采购、协议供货,大幅提高采购时效,缓解了工作压力,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三是整合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坚持先行先试,将所有采购项目的开评标活动统一整合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投标保证金统一缴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虚拟账户管理,有效防范了政府采购核心信息人为泄露。
三、抓监管改革,夯实有利营商环境的“大基础”
一是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实效。将日常检查、平台数据与部门信息共享紧密结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监管成效。2017-2020年,该县累计组织专项监督检查4次,处理投诉、信访31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70余次。累计处理处罚采购人10家、评审专家19人、代理机构10家、供应商167家,处罚金额累计达340余万元,对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产生了较强的震慑作用。
二是防微杜渐妥善解决苗头性问题。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苗头性情况,做到提前介入,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责任主体开展提醒谈话或工作约谈。2017-2020年,该县累计提醒约谈采购人9(家)次、代理机构35(家)次、评审专家8人(次)、中标供应商2(家)次,开展集中提醒谈话4次。
三是先行先试改革履约验收监管。针对验收“走过场”情况,狠抓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方式改革,对中标或成交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抽取专家参与验收,打击不良供应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少充多”等恶劣行为,有效压缩采购人与供应商“利益交换”空间。2017-2020年,该县累计组织专家验收1755次,责令中标(成交)供应商限时整改、重新供货7次,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和效益,维护了公正诚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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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