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持续发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南昌市新建区财政局切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优化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降成本、优流程、增诚信、强监管,不断落实落细政采政策,优化提升采购程序,简化压缩工作环节,促进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一、用好政府采购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一)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度。印发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今年前三季度,该区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该区政府采购支出比重为93.46%,比上年度提高6.5%。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括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如: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要求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和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要求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还要求采购人应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原来的30日缩短至15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二)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加大价格评审优惠力度,对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聚焦中小企业抵押融资“痛点”,着力化解金融机构不愿贷和不敢贷的“难点”,推广“政采贷”信用融资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优化政府采购流程,促进公平竞争
(一)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提供“线上直购+竞价”的简易交易程序,供应商享受到零成本“开网店”,采购人享受“淘宝式”采购体验。将于2021年12月1日开通使用全省统一的电子卖场,实现供应商库、商品库全省共享共用,简化交易流程,提升采购效率;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形成监管合力,打破市场壁垒,激发市场活力。宣传鼓励供应商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上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招投标便利度。
(二)增强采购透明度。采购项目实现线上发布公告、提交文件及电子开标、电子评审等业务,采购迈入“云招标”时代。今年1—10月,该区公开招标项目数量占该区政府采购数量比重为47.68%,比上年度提高了14.83个百分点。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在2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严禁采购单位以化整为零、拆分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对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积极正确引导和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特点和效率要求,尽可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三)优化履约保证金管理。积极与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沟通协作,初步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信审核程序进行简化,缩短审批时限,降低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九江银行缴存比例降至为10%—30%,其他银行还在跟进对接中。宣传鼓励供应商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上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招投标便利度。
三、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保障采供利益
(一)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采购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计划时一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禁“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严禁以化整为零、拆分等方式规避政府采购。采购标的应符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资产配置及费用定额标准等规定。采购预算中应体现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支持乡村振兴等政策的预留比例。要求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进行研究与决策,采购活动全程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着力实现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风险防控。
(二)规范保证金收取。根据《江西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目前政府采购领域只设立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两个保证金项目。除此之外,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律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取消缴纳采购投标保证金。同时,积极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状况等情况,免收或降低缴纳比例。积极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督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非现金方式缴纳政府采购保证金,不得拒绝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形式的保证金。
(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今年,在全区开展了政府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代理机构自查、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代理机构2020年度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代理机构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已对6家代理机构和9家采购单位的13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实况检查,涉及采购总金额2914.58万元;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并通过开设举报邮箱、电话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对违规设置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情况进行监督。截至目前,已清理了3家供应商库;今年选取了区电化教育管理站作为试点单位,率先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明确未执行意向公开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采购活动。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区各级预算单位将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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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