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打出政策“组合拳”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九江市财政局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多措并举,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出重拳下狠劲,推动政府采购换档提速和优化升级,努力营造“审批少、速度快、服务优”的营商环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50亿元,实际采购45.13亿元,节约财政资金4.87亿元,资金节约率为9.74%。
简化流程。优化政府采购部门预算批复下达程序,改变过去一个采购项目审核批复下达预算方式,2020年政府采购部门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同口径下达,并直接导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单位根据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直接申报采购计划,缩短采购时间。对采购较为频繁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器设备、家具、电梯等项目,在省厅协议供货政策基础上,补录第五期、第六期协议供货名单,统一确定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及其所供商品,限额标准提高到200万元,由采购人在协议范围内自主选择,简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相关要求,特殊时期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方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确保防控物资及时到位。
优化服务。出台《九江市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办法》,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发放贷款,2020年放贷200万元,有效缓解部分中标单位融资难问题。加大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力度,根据集中采购目录以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20年政府采购45.13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中标39.45亿元,占采购总额的87.41%。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等形式,鼓励市直单位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2020年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1366.27万元,平均预留比例15.75%。
强化监管。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的政府采购普法宣传和专业知识培训,促进各主体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况进行抽查,尤其对合同管理、合同款支付及履约验收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健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依法依规处理投诉案件,打造公平公正的采购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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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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