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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宁都县:坚持“四求”深化预算绩效管理

  一、求“进”。一是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促进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强化对县直各部门和乡(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明确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领导职责和绩效问责机制。三是县财政局每年向县人大专题汇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借助人大监督推进,凝聚绩效管理合力。

  二、求“实”。一是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全县所有县直一级预算部门都申报了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一同申报、一同审核、一同批复,做到了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全覆盖。同时,县直部门在进行预算公开时,均将绩效目标一并予以公开。二是实现绩效目标库与项目储备库无缝对接。指导县直部门建立分类合理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绩效目标指标库,前置绩效目标申报论证审核工作,实现绩效目标与项目储备库无缝对接管理,为后续绩效目标编制及绩效评价提供了有力参考。

  三、求“准”。随着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升级,为提高评价质量,“借智借力”,县财政局委托12家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部县级专项资金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对县级专项的第三方绩效评价中,县财政局制定了周密的操作规程,将12家中介机构分别引入其专长的评价领域,充分体现“第三方”评价的公正性、专业性。

  四、求“效”。一是每年形成工作整体报告、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县人大和县政府,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参考。二是县直各部门将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县财政局将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县财政局每年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汇总,反馈给相关县直部门,要求对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四是县财政局将县直各部门绩效自评报告评审结果进行通报,对评审结果为“差”的县直部门通过约谈等方式实施问责,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等问题线索,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五是每年对无效或低效支出,在安排预算时,提出规模调整、改革资金分配办法等建议。六是将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绩效评估紧密结合,将预算绩效管理列入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绩效评估的考核内容,有力推进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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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