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安市:“三措并举”落实民营小微企业首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民营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获得感,让更多从未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能够从银行获得融资,增强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动力,江西省高安市“三措并举”落实民营小微企业首贷。
一、部门推荐。首次贷款培植企业对象采取行业主管部门、所属乡镇推荐方式,市营商办牵头工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共同选出一批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竞争力、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存在融资需求但从未在银行获得信贷,有意愿参与信用培植的民营、小微企业报送给人行高安市支行、财园信贷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培植企业的筛选与推荐工作,结合宣传培训活动对接情况和已掌握的客户信息台账,向人行高安市支行、市财园信贷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批已达成授信意向、尚未实际授信的企业名单。
二、名单管理。人行高安市支行收到市营商办和金融机构推荐名单后,根据企业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和企业意愿分类统计,确定首次贷款培植主办银行,向各主办行下发信用培植企业名单,信用培植企业名单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建议和主办银行培植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三、联合培植。有关部门、各合作银行积极宣传和推动首次贷款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媒体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首次贷款培植有关信息,通过各种形式的对接活动积极搭建银企合作桥梁,提升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扶持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的知晓度、参与度。营商办、市财园信贷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信充分利用网站和服务平台优势设置企业报名入口,引导帮助企业自主申报首次融资需求。
截至6月11日,高安市财园信贷通为11户小微企业首次放贷6100万元,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将资金投向民营小微企业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城和薄弱环节,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持续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民营小微企业首贷融资获得率,有效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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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