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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财政局:“补、减、降、免、缓、返” 助企业稳就业保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六稳”和“六保”之首。高安市财政局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通过“补、减、降、免、缓、返”,打好稳就业、保就业“组合拳”,为受到疫情冲击的企业送去一项“干货满满”的大礼包。

  一“补”。持续做好失业职工失业救济金、价格临时补贴、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保障失业职工失业期间基本生活。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及代缴职工医保95.85万元。同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71人次,金额6.26万元。对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14.9万元,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

  二“减”。从2020年3月至5月,对全市企业缴纳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单位缴交部分实行减半征收,3个月可减免企业职工医保费676.57万元,惠及297家企业。按照该市启动疫情一级响应起的三个月内,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用房的企业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三个月免收政策,全市约291家符合享受减免政策,减免租金约为722.88万元。

  三“降”。出台降成本优环境50条政策措施,及时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红利。阶段性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预计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可分别减少工商业企业用水、用气成本支出121.8471万元、461.76796万元,自2月1日起至6月30止可直接减少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支出3988.92万元。1—4月帮助企业续贷过桥79笔,金额为6065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4%,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780 余万元。

  四“免”。积极贯彻落实各级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自2020年2月起,对全市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免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预计可减免企业社保费4953余万元。

  五“缓”。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疫情解除3个月内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对受疫情影响的“四类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出现还款困难时,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六“返”。扎实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充分借助“赣服通”“宜春就业网”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稳岗返还申请、审核、公示、发放全程网上办理。同时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拨付进度,对符合条件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1—4月,累计为符合条件的160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94.7万元,稳定就业岗位2万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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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