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三个全覆盖”促进教育公平
2019年,泰和县财政局围绕县委、县政府教育事业发展思路,积极履行财政工作职能,坚持教育优先,促进教育公平,有力确保教育了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实现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按年生均小学600元、初中800元的标准,通过采取“基数+生均”的分配办法,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6000元;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为不低于3000元。从2018年起,县财政按公办学前教育每生每年600元、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严格落实公办学前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2019年,该县拨付生均公用经费6782万元。至此,该县从学前教育到中职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实现全覆盖,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现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保障全覆盖。2019年,该县共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00万元,资助学生5000余人次;拨付高中免学杂费补助15万元,补助学生400余人次;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70万元,资助学生1600余人;拨付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53万元,补助学生600余人次;对全县各级各类在校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子女比照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家庭标准享受相应助学政策,补发教育资助金60余万元,资助学生400余人。
三、实现艰苦边远地区乡村中小学教师补助全覆盖。按照边远地区每人每月300元、最边远地区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严格兑现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同时允许所有乡镇教师另外享受乡镇工作补贴。2019年,该县拨付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500余万元,乡镇工作补贴近1000万元,有力确保了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稳定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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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