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泰和县财政局:“四项举措”倾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2019年,泰和县财政局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投入,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突出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加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各项资金和政策的统筹和衔接,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加强协调合作,提高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财政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预算调整分配力度,落实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三、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农业农村建设资金需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2019年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亿余元;积极实施扶持村级集体建设美丽乡村项目,拨付马市镇武溪村光伏发电、沙村镇绵溪村农家乐、上模乡老居村大棚蔬菜、螺溪镇爵誉村古村旅游和稻虾养殖、澄江镇上田村草莓基地等五个扶持村集体发展项目资金近300万元;认真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34个,奖补资金590万元,受益人数近10万人。
四、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力度,推动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深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内控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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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