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安市财政:四措并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0〕12号)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高安市财政局“四大举措”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一、加大财园信贷通政策支持力度。2020年,财园信贷通支持全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企业的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减100基点;对其他财园信贷通新增及续贷企业的贷款利率,按一年期LPR上浮不超过25%执行。2020年2月至5月底,可对经营正常的企业进行无还本续贷;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6个月。
二、为企业提供优惠的融资担保政策。2020年2月至5月底,积极落实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全市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新发生融资担保业务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为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提供单户最高额1000万元,取消抵(质)押物要求、免收担保费的定制担保产品,全力支持企业扩大产能。对已经免收担保费用、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企业免收再担保费;对新发生的单户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的再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
三、加大农业担保政策支持力度。2020年2月至5月底,积极落实江西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全省“菜篮子”“米袋子”等服务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农业经营主体,300万元以下的政策性项目担保费率不超过0.5%,其他项目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受疫情影响而暂时经营困难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续保、调整担保周期等方式持续提供担保服务,及时为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提供资金帮助。
四、加大财政贴息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支持市内商业银行利用专项再贷款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支持,最高不得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对获得专项再贷款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帮助申请中央财政50%、省财政25%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全市规上企业以及中小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在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中主动让利的重点企业和商户,从价格调节基金或其他可用财力中给予一定补助,在项目安排等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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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