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财政局:“五化”标准管理落实降费举措
近年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和减税降费总体部署,持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各社会主体的收费负担。
一、收费政策规范化落实。加大对涉企收费政策的执行力度,确保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到位,企业负担明显减轻。2017—2018年,区级共取消或停征、免征、降标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10项,减轻企业负担820万元。
二、收费项目清单化管理。区财政局每年会同区发改委编制并公布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以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同时明确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2019年,东湖区编制并发布了《2019年南昌市东湖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南昌市东湖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南昌市东湖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9年江西省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等文件。
三、收费信息常态化公示。实施“阳光”收费制度,对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等政策文件,第一时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同时,督促相关执收单位及时将调整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文件依据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收费渠道电子化创新。区财政局已实现全区中小学以及幼儿园缴费对接“赣服通”工作,从今年秋季开学起,缴款学生家长凭入学缴费通知,在“江西省教育缴费云平台”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完成费用缴纳。截止10月份,通过“赣服通”东湖区中小学以及幼儿园已完成缴费金额为211万元。
五、收费资金实时化监督。东湖区财政局全面推动全区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上线,目前全区已有155家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电子票据,覆盖率达100%。截至10月份,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上缴财政专户的资金已达468万元,实现实时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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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