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宜春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厅各项要求,通过“三举措”推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面、深入、纵深开展。
一是扩宽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在往年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编报绩效目标的基础上提出新要求,即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均要求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同时将所有预算部门纳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初步实现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二是优化绩效目标编审流程。结合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编审流程,明确各预算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科室)、财政部门在绩效目标编审流程中的职责分工,对填报格式内容、上报时间节点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优化了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突出绩效指标核心地位,确保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科学合理。此外,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预算部门如不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三是营造绩效目标宣传氛围。邀请绩效专家学者对全市财政系统、市直预算部门开展绩效业务培训、绩效目标专题讲座等,通过政策制度解读、实务操作指导、绩效目标设置案例讲解等方式,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各部门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由项目实施单位(科室)负责具体申报,财务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数据汇总,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严格落实责任约束,推动绩效目标管理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