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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财政局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把国家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有力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近日,金溪县财政局会同教育局对规范全县教育经费管理措施做了进一步完善,明确提出以下要求: 

  一、完善学校财务体制。按照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中小学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同时明确一位校级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划定审批权限,各负其责。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于大额资金使用,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二、做实做细部门预算。全县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各学校上报的学生人数进行认真审核,年度预算保障经费按小学生每人600元、初中生每人800元、特教生每人4000元、职教学生每人3000元,年初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学前教育收费和高中学生收费全部缴入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后全额返还,对教育系统的非税收入政府免收调控资金。 

  三、落实教育投入政策。依法保证“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全面合理安排各项教育经费,为教育发展提供财力支撑,年初以来,县财政局做了“金溪县教育经费投入各项政策”报告,主要内容为:金溪县教育基本情况;根据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全方位保障到位情况;落实工资总额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情况;地方财政对教育投入依法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情况,以保障达到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为20%的左右指标情况。 

  四、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贫困大学生救助、学前教育免费等方面,先由享受对象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学校或村委(居委会)签字确认后,报县教育局、财政部门严格审查,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教育经费收支进行检查,尤其对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贫困助学金、薄弱学校改造等专项资金跟踪监管,确保使用得当,效益明显。同时,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着力防治“小金库”,加强反对“四风”长效机制建设,使财政保障更科学、教育经费投入更合理、民生工程更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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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