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财政局“五项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
春节临近,金溪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有力措施,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2018年,全县100多个在建项目基本没有新欠现象,确保了广大农民工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新年。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今年金溪县财政部门出台了《金溪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试行)》(金财字[2018]11号)文件,要求业主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强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作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审批手续的前置条件。
二是开展摸底排查。超前准备,扎实清欠,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保障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针对举报投诉,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搞好摸底排查,进行普法宣传,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解决;同时县财政想尽各种办法,积极调度、筹措垫付资金,保证工程款按进度及时拨付。
三是规范劳务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规范农民与企业的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金溪县要求项目业主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督促施工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施工企业配备劳资专管员,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职工名册、进出场登记制度、考勤计量、工资结算、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一批正反面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在社会上形成不敢欠、不能欠的氛围。继续加大对县、乡两级劳动保障平台资金的投入,更好地完善社会保障网格化建设,努力营造自我维权与执法监督于一体的和谐氛围。
五是强化监管责任。建立了欠薪与项目审批挂钩的长效机制。形成与审计、人社、住建等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018年金溪县财政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保障金100万元,用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的应急支付。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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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