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财政局四举措严控“三公”经费
近年来,宜丰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确保“三公”经费执行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一是“紧”源头。要求“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得高于上年预算数、决算数,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确保“三公”经费年度预算总规模较上年只减不增;在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中明确“三公”经费编制口径和方法,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项编细、编实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经费预算,完整、准确地反映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二是“强”监控。建立“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和通报预警制度。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规定,利用全省“三公”经费消费网络监管平台按年初预算数进行总量和进度控制,对支出进度过快的单位实时予以预警,对超预算数的“三公”经费一律暂缓或停止支付;加强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分析,对“三公”经费支出异常情况做到及时警示和监管。
三是“晒”信息。明确各单位是“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求全县所有预算单位按“口径、时间、内容、方式”四统一的要求,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并保持长期公开本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常”督查。建立健全“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机制,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总结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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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