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惠民生 解民忧 暖民心
2017年度,上犹县用于教育等十三项民生类支出21.03亿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的81.3%,比上年增加2.56亿元,增长13.9%,有力促进了民生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是扎实做好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2017 年,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037万元,为贫困人口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从每人90 元提高到每人260 元,为全县贫困人口构筑起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四道医疗保障线。
二是切实提高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2017年,县财政统筹安排城乡低保资金5744万元、农村特困人员补助资金1464万元,用于支持全县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30 元;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25 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 元。
三是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标准。2017 年,县财政统筹540万元,用于提高村(居)委会干部基本报酬、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以及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标准,平均每村财政保障水平提高到14.5万元。
四是深入落实教育救助政策。在落实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和资金的基础上,继续实行教育扶贫政策,县本级财政积极落实专项资金,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补助标准。
五是大力扶持“6+1”就业扶贫模式。积极探索就业扶贫新思路、新方法,在全国率先大力实施六大平台、一套机制的就业扶贫“6+1”模式,并建立健全扶贫财政奖补激励机制,取得显著成效。2017年,扶持打造就业扶贫六大平台项目130个,累计扶持就业人数6826人。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