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四个强化”
推进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
为实现“三公”经费支出“全程留痕,阳光运行”,进贤县大力推进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要求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必须在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上申请、审批和消费,并接受纪检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管。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市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监管工作协调小组,进贤县财政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作为负责该项业务,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习培训。为提高各单位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举办了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上线业务培训班,邀请平台软件工程师对业务操作进行讲解,全县从事公务消费监管工作的经办人员二百多人参加培训,同时还建立了相关QQ群,方便工作人员沟通交流。
三、强化制度建设。要求各单位及时下载安装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软件,并实名注册。为推动平台建设,印发了《进贤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并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报账管理的补充规定》。
四、强化责任落实。召开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财务负责人参加的进贤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推进大会,会上县领导指示: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的实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专人专抓,对未按规定进行“三公”经费消费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强化工作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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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