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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2017年,永丰县财政局着眼于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有钱办事”的问题,不断加大基层党建经费保障力度,把全县所有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县、乡(镇)两级财政预算,建立了稳定规范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今年投入4233.41万元,推动了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干部待遇有保障。一是村干部报酬有保障。2017年,按照4个人基数,增加补助2万元/年,其中村支部书记、主任,每人增加0.6万元/年,会计、一名支委每人增加0.4万元/年,每年增加补助资金434万元。村民小组长补助经费343.44万元。二是村干部养老有保障。建立了村组书记养老保险制度,并鼓励其他村“两委”干部参加养老保险。2017年,县财政补助116.68万元用于村(社区)“两委”干部养老保险。 

  二、工作经费有保障。2017年大幅度提高村(社区)经费补助:一是每个村级组织工作经费确保不低于10万元。2017年拨付村级转移支付资金2834.89万元,较上年增长38%,进一步保障了村级组织工作的运转。二是足额安排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2017年拨付农村党员活动经费492.4万元。三是拨付居委会经费补助136.94万元,较上年增长62%,居委会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四是预算安排党组织活动经费63.5万元,党组织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五是市委下拨的专款专用资金,加上县里配套150万元,保障了基层党建项目的快速发展,使市委“1+3”党建品牌得到进一步深化提升。六是统筹财政扶贫资金,为每个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和帮扶工作组安排了不少于5万元的工作经费,共安排资金260万元。七是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41万,保障了党员教育的正常开展。八是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排农村离任“两老”补助及困难党员补助18万元。 

  三、工作场所有保障。县财政投入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改造资金120万元,较去年增长42.5%;新建1个,维修改造13个。按照每村财政补助10万元的标准,用于1个无活动场所的村(社区)新建活动场所;按照每村财政补助5万元的标准,用于13个村(社区)活动场所改建。2018年县财政将继续安排127.5万元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四、经费监督有保障。在积极筹措资金以保障基层党建经费的同时,为做到精准化投入,我县对基层党建经费实行项目化模式管理。对项目资金的投向、使用和效果进行“全天候”监管,以推动基层党建经费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同时,明确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拨付标准、程序等内容,强化财政监督,并与下派村(居)纪检监察干事、村级财务公开等制度相结合,确保基层党建经费的每一分钱都能“好钢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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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