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全面规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
今年以来,武宁县财政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明确责任、严格监督,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精心谋划。认真制定工作细则,财政、农业两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合作,互相监督。县农业局设立办事窗口,受理补贴材料的归集。县、乡两级职责明确,操作人员,办公设施配备到位,确保了农机补贴的有序顺利开展。
二、规范操作。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补贴操作规程,一是农户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向县农机局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农机管理站提出购机申请。二是补贴对象确认。县农业局进行资质审核并按照“先到先补”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将信息录入补贴系统,会同县财政局对补贴对象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三是自主购机,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补贴机具生产厂家确定的经销商,自主议价全价购机。经销商当场开具全额机打发票及售后服务“三包”凭证。四是补贴对象携带身份证明、购机发票、“一卡通”存折和所购机具照片,在县农业局办事窗口验看资料、核对机具照片,填写《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县农业局完成编号建档、喷涂标识、人机合影后,向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五是进行公示。六是县农业局完成相关审核手续,定期编制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复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的“一卡通”存折。
三、明确责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购机者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经销企业对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县农机、财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密切沟通配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目标,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公平公正公开实施,确保规范、高效、廉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四、严格监督。为切实落实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惠农政策,按照国家补贴政策规定的范围、标准和对象,及时核实农机具确认信息,并不定期开展随机电话抽查,严格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核实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发放。日前,今年第七批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工作已经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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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