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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财政局预算编制执行自查自纠工作完美收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樟树市财政局“四步走”开展了预算编制执行自查自纠工作,并于9月底前完美收官。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工作职责。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在接到上级财政部门通知后,召开了由监督科牵头,预算、国库、行政政法、社保等业务股室负责人共同参加的协调会议,对预算编制执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的工作职责,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各自对口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布置以及收集自查自纠统计报表和工作总结,监督科负责具体指导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和总体工作情况的汇总上报。 

  二、转发自查通知,明确自查内容。 

  及时拟定并下发了《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预算编制执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樟财监发[2017]3号),明确自查范围为市本级全体预算单位,自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综合预算管理、规范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等11个方面,并明确了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 

  三、运用多种渠道,开展自查自纠。 

  由于8月份正值暑期,单位经办人员休假或放假的偏多,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该局运用微信群、QQ群等社交工具,加强与预算单位的联系,及时将文件下发到单位,通过在线沟通、电话联络等方式,指导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截止8月31日,市本级143个预算单位全部完成了自查自纠,上报了《自查自纠统计表》和自查工作总结,自查面达到100%。 

  四、试水随机抽查,开展重点检查。 

  为有效提高财政监督检查的公正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在9月份开始的预算编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中,采取了“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机制,在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了樟树中学、樟树市人民医院、樟树市文广新局等16个单位作为本次预编制执行重点检查的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了12名拥有执法证的检查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对上述单位开展检查。全部检查结束后,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均上传至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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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