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财政局“三个进一步”巩固公车改革工作效果
目前,西湖区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车改工作已基本完成,车改后保留车辆248台,车辆压缩比约为52%。为切实遏制公车私用现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转变政府职能,西湖区财政局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巩固公车改革工作效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实施方案“联审联核联批”。西湖区财政局、人事局和机管局联合审批各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采取“联审联核联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同时审核方案,同步反馈意见,发现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车改办通知上报单位修改,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管理和相关配套工作。第一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西湖区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和《西湖区保留车辆使用办法》,规范保留车辆管理,统一保障标准;第二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差旅费报销衔接配套工作,明确交通补贴保障行政区域范围,清晰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和差旅费保障范围界限。
三是进一步监督检查车改执行情况。西湖区财政局与区纪委协同监督检查车改执行情况,公开监督举报电话12345,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公车私用;严禁超标准发放车补,防止车补成为变相福利;对“拿着车补照坐公车”等顶风违纪现象严肃查处,及时问责,保障车改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不让车改政策走过场、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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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