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财政局“四举措”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是财政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至为重要。
一、提升认识,强化监管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在财政监管意识和责任,机关各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把资金拨付程序关,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每笔资金及时、准确下达拨付又有理有据。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各类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的监管,明确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原则,惠农补贴具体资金做到统一发放,各相关部门资金发放确保经过相关负责人确认签字,做到每笔资金发放都有记录,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的工作责任制。
二、完善制度,严控程序管理。认真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完善机关内部审核制度,会计制度,完善机关内部印鉴的管理和使用,加强预算单位现金管理,加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各乡镇逐步完善涉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主动细化工作方式,做到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严把审核关,建立便捷的发放机制和高效的监督机制,使每笔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做到公开、规范、透明、安全。
三、全面自查,严肃整改落实。把财政监督摆在中心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将经常性监督贯穿于整个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财政所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逐一逐项全方位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自觉限时整改。监督局和乡财局要加大监督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情况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四、加强教育,抓好队伍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财政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提升财政干部品德修养。积极组织财政干部参与省、市、县级的培训工作,通过能力建设、业务培训等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财政干部职工学习政策、理解政策、执行政策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正确性和科学性,树立科学理财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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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