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五举措助力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工程
为贯彻落实脱贫工作“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要求,精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切实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安居问题,高安市五举措助力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工程。
一是精准确定补助对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属危房的按标准作出准确鉴定,确定适合的改造方式,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保尽保,优先安排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对以前年度已进行了维修并享受了政策的补助对象,其居住房屋确属D级危房,需要改造建设的,可确定为补助对象,在拨付补助资金时,扣减其已享受的补助资金。
二是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控制建筑面积,每户住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省里统一规定。凡属于建房层数超三层或房屋占地面积超150平方米或建筑面积超350平方米等“超高、超大”情况和装饰豪华的,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收回补助资金;对于兜底保障特困户实施“交钥匙”工程。
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市财政局强化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严格管理,合理分配,保证项目动工时先按审批补助额度拨付规定比例的补助资金,切实减轻农村困难群众资金压力,新建或维修的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市民政局、建设局、残联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发放金额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对象“一卡通”账户。通过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实施的“交钥匙”工程的,由村委会与改造对象签订协议,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拨付至村集体账户。
四是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和指导监督,全程跟踪、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实现危房改造“五个基本”的要求,同时严格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农村危房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考验。
五是实施政策兜底保障。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帮扶的力度,采取提高补助标准或实施“交钥匙”工程的方式兜底解决其安居问题。对于有自建能力的,根据实际情况支持其建设新房;对于完全无经济能力、无劳动力自建房屋的,由乡镇政府委托村集体组织实施“交钥匙”工程,进供给特困户居住。实施“交钥匙”工程房屋的在空间结构上满足基本居住需要,水电设施到位,可直接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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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9日